“6118”案件与我的第二次生命

来源:ok138cn太阳集团529发布时间:2007-11-29 05:32:29访问量:0

“6118”案件与我的第二次生命

文·姜平

1976年周总理逝世后,党和国家处于最危险的关头。我出于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感,给叶剑英、邓小平副主席写了两封信,向他们提出建议。不幸这两封信都落到了“四人帮”的爪牙手中,立即被定为“6118”重大现行反革命案件,在全市进行排查。如果不是同志们和同学们保护了我,恐怕我早就不在人间了。

1976年1月9日晨,我从广播中听到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在北京逝世的噩耗,立即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在当时严峻的形势下,我们的国家不能没有他。更令人担心和气愤的是,周总理逝世后,控制着中央大权的江青、***等一伙,一方面千方百计地不准人民戴黑纱、挂白花和举行追悼会悼念周总理;另一方面又急忙抛出“批邓”长文,趁机将“批邓”运动升级,而他们强加给邓小平的罪名却完全是颠倒黑白。

经历过“文革”的人都记得,周总理由于在“文革”中日夜操劳,到1974年身体越来越坏。毛主席采纳周总理的建议,重新起用邓小平。邓小平同志奉命主持中央工作后,敢作敢为。为整顿“文革”造成的混乱局面,他在政治、经济、军事、交通等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很快就在全国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看在眼里,喜在心中,认为国家从此有了希望。但好景不长,1975年,江青、***等一伙又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所谓“批邓”和“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他们扬言要追查邓小平的黑后台和支持者。很清楚,他们的目的是要加快步伐,将邓小平、叶剑英等老革命家全部打倒,妄图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

此时,广大干部群众对江青、***等一伙的倒行逆施都非常愤恨。我在南大历史系多年从事党史教学,深知新中国来之不易,无数革命先烈为此牺牲了生命。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应该怎么办?是停留在愤恨上,还是不怕坐牢杀头起来与野心家、阴谋家作斗争。经过几天食不甘味、夜不成眠的激烈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不顾生命危险,起来与叛徒野心家作坚决斗争。

这场斗争应该怎么干?我知道自己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经过反复考虑,我认为只有写信给邓小平、叶剑英两位老革命家,向他们陈述利害,说动他们的心,由他们下决心采取果断措施,党和国家才有可能得到挽救。这封信应该怎样写呢?如果以一个普通知识分子党员的身份来写,不会有多大效果。经过反复思考,我决定以一个军队老干部并曾亲自参加过对***历史问题调查的可靠知情人的身份,向叶、邓两位领导揭发***。

此信写好后寄给谁?怎样才能到达叶、邓两位领导人的手中?对此我也费尽心机。因为我知道,邓小平正在受到批判,行动已受限制,是不能直接寄给他的。叶剑英虽然表面上还担任“党中央副主席”,但早就遭到江青、***一伙的怀恨,周围必然有人监视,寄给他不但收不到,反而会增加他的危险。经过反复考虑,我觉得把信寄给当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江华,请他设法转交叶、邓,也许能够成功。江华是一位老革命家,与叶剑英、邓小平既是多年的老战友,又在“文革”中受到过打击迫害。他是最高法院院长,受理全国人民的申诉信是他的职责,因此寄给他的信,公安部门可能不会随意拆封检查。

一切考虑好后,1976年1月18日,我写了第一封信。信是这样写的:“江华同志,并请转呈敬爱的叶副主席和邓副主席:我是一个受党教育三十多年的党员,在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仍悲痛怀念敬爱的周总理的时刻,我以非常沉痛的心情,向各位首长报告一个埋藏在我心中多年的重要情况:文化大革命中,我曾有机会亲自参加对***历史问题的调查。根据我们调查所得的材料,***确实是一个对党犯下了严重罪行,有证有据的可耻叛徒。可是,这个叛徒至今非但没有受到应得的处理,相反,他却窃取了党、政、军的重要领导职务,并以马列主义‘理论家’的姿态,革命‘左派’的面孔,到处用最‘革命’的词句,骗取党和人民的信任,掌握了党和国家越来越大的权力。”他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埋藏在我们党和国家的首脑机关,严重威胁着党和国家的安全”。“毛主席已有八十多岁的高龄,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一旦落入这个叛徒及其同伙之手,我们的国家随时都会改变颜色。”“中国的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换来的,我们一定要把叛徒***揪出来,使他现出原形,为党和国家清除隐患。”“领导这场历史性斗争的责任,义不容辞地落在你们这些今天仍担负着党政军重要领导职务的老革命家的肩上。”

我还在信中说:“叛徒***气焰嚣张,似乎很有力量,其实他们在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中非常孤立。特别是在部队里,普遍对他们很不满,甚至是切齿痛恨。只要把叛徒***的面貌公之于众,这场斗争就会立即得到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坚决拥护和强大支持,任何人想要美化和包庇叛徒都是不能得逞的。”“这场斗争宜早不宜迟,要抓住有利时机早日进行。”“有准备地、坚决迅速地采取行动。犹豫、手软、消极等待,就只能被动挨打,就会一步一步地被他们全部解除武装,就可能使这场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阶级斗争遭到无可挽回的失败。”

信的最后署名为“一个共产党员”。

信写好后,我又用一张纸给江华同志写了一封简短的信,恳请他无论如何设法替我将信转呈叶剑英、邓小平副主席。这两封信我先用一个小信封封好,上面写着:“请立即送交江华同志本人亲收。”然后将此信套在一个较大的信封内封好,上面写:“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亲收。”当天我就把这封信在建康路邮局以挂号信寄出。我记得,那天天气不好,下着毛毛雨。为了不露出真实面貌,我特地穿了一件军用雨衣,嘴上还戴了一个大口罩。我在政法部门工作过多年。此信发出后,我知道随时可能出事,但心里却感到非常舒畅,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应该做的、有意义的事情,即便牺牲了也值得。

这以后我更加关注形势的变化。十多天后,我在学校听了对中共中央76年1号文件的传达,主要内容是:在叶剑英副主席生病期间,中央军委的日常工作由陈锡联同志主持。这个文件表明,叶副主席在军队中的权力正在失去。我感到形势非常严重,再这样发展下去,军权为***等一伙所篡夺,党和国家的危局就无法挽救了!因此我心急如焚,又于2月22日给叶剑英、邓小平两位副主席写了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发出十多天后,南京市公安局根据上级指示将我的信定为“6118”重大现行反革命案件,在全市党政军各机关和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反革命案件呢?公安局在印发给各单位的布置排查的“案情介绍”中表示:“遵照公安部和省委指示,严格办案纪律,不扩散内容。”只说:“这是一封署名为‘一个共产党员’的反革命匿名信。”此信“恶毒攻击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破坏当前回击右倾翻案风的伟大斗争,妄图制造混乱,达到分裂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反革命目的。”又说,“这个案件,省市委都很重视,并对侦破这个案件作了指示,列为重大案件,组织专人侦破。”

为了便于各单位进行排查,市公安局将信中带有我个人书写特点的许多单字和个别句子挑选出来印成了照片,发给各单位让大家辨认笔迹,进行检举揭发。在我校第一次布置排查时,我因是教研室的政治学习组长,系党总支根据公安部门的布置,将“案情介绍”资料和印有笔迹的照片交给我,要我在小组会上发动大家排查。我当时暗暗地吃了一惊,知道我的信已落入公安部门手中。幸好我思想上早有准备,没有出现惊慌失措的情况,因而顺利地应付过去。回到家中后,我把藏在家中的两封信稿及时销毁。我写信的事,家中没有任何人知道,现在我随时可能被捕,要不要对家里人透露一点?考虑到这样做弊多利少,最后决定不讲。

“6118”案件从1976年3月8日起开始在全市进行排查,省市公安部门组织了专案组进行侦查,持续了8个月,直到“四人帮”垮台为止,始终没有查出来。这是什么原因呢?我分析主要原因是两条:第一,公安部门在“案情介绍”中一开始就认定:作案者可能是从部队复员转业到地方或现仍在部队中的“反革命分子”,因此,他们把排查的重点始终放在驻守部队及各单位复员转业军人身上,而我既不在部队中工作,又不是复员转业军人,因而未被列在重点排查范围之内。后来听说,许多单位都把复员转业军人作为排查重点,核对他们的笔迹,有些人还被作为重大嫌疑犯监管起来,逼他们交待问题,使这些同志受了委屈,我感到非常痛心。第二,在我校排查时,虽然我写的字有一些特征,许多同事和同学都可以认出我的笔迹,但当时大家对江青、***一伙不准悼念周总理和大搞“批邓”普遍愤恨,再加上市公安局印出来供大家辨认笔迹的照片中,有这样一句话:“中国的红色江山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换来的。”人们一看就觉得写信人不像是什么“反革命分子”,就根本不愿进行“揭发”。我系教师、党总支委员曹廷清同志就是一例。在排查时,他看到照片上的字很像是我的笔迹,但他立刻想到,姜平是个好同志,此事人命关天,绝对不能讲。因而在粉碎“四人帮”之前他始终末对任何人讲过。由于同样原因,受我影响冲破“四人帮”禁令集体到梅园新村悼念周总理的我系工农兵学员,在矛头直指“四人帮”的“南京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曾派人到我系进行追查,要他们交待有没有什么人指使或受什么人影响?该班党支部书记唐建中等一批学生干部承受了极大的压力,但他们始终没有一个人讲到我。当时“6118”案正在紧张地侦查中,如果有一位同学说出我当时在课堂上讲的话就会引起公安部门的注意,只要将印在照片上的字与我的笔迹一对照,我就会立刻被捕而遭受残酷折磨。所以“6118”案始终未破,可以说完全是因为我系的同事和同学们保护了我,我对他们表示万分感激!

1976年10月6日,万恶的“四人帮”被粉碎了。我们党和国家得救了!不久,公安局发出通告,宣布“6118”案件撤销。从此我获得了第二次生命!我感到无比的兴奋和喜悦,立即把给叶、邓两位领导人写信并被作为“6118”反革命案进行排查的事告诉了家里人和几位好朋友。他们都感到非常吃惊。

不久,党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对“四人帮”的揭、批、查活动,号召一切知情者起来揭发检举“四人帮”及其爪牙的罪行。我认为将我写的信定为反革命案件进行追查,肯定是公安系统中“四人帮”的爪牙干的,此人的职务可能还不低。我有责任进行揭发。于是我便向学校党委写了一份报告,说明被作为“6118”反革命案件进行排查的两封信是我写的,信中没有丝毫反革命内容,请组织上追查究竟是何人将它定为“反革命”案件。校领导看到报告后非常重视,立即派人与公安部门联系,并从省公安局(当时不叫“公安厅”)找出了那两封原信,对照了我的笔迹,确认是我所写。为此,章德书记、匡亚明校长以及其他校领导,对我的行动曾一再给予赞扬和鼓励,历史系党总支则在全系党员大会上给予表扬。省公安局也说我写信是革命行动,要将这两封信退还给我(我要求此信由学校组织上保存,我只复印一份自己保存),并表示他们决定用“致南大党委”公函的方式,为此事作一书面结论。1977年6月,省公安局给我校党委送来了正式公函。公函说:姜平同志给中央领导同志写信是“革命行动”,“1976年3月8日南京市公安局布置排查的‘6118’案件,‘四人帮’被粉碎后,此案已于同年10月撤销”。此公函一式二份,一份交南大党委,一份交我本人保存。

(转自《世纪风采》2007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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