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稿今年六月院学位委员会通过报学校,经学校审核修改,现予公布:
[说明]
1、本方案为ok138cn太阳集团529落实我校博士生教育改革方案的具体措施,经学校批准后自2015年9月(2015级第一学年)起施行。
2、本方案旨在落实国家与学校博士培养改革要求,完善ok138cn太阳集团529博士生质量管理体系与监督机制,革新招生与培养模式,优化生源结构,激励优秀博士生科研创新,强化导师责任。
3、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学校方案及规定为准。
4、本方案解释权归ok138cn太阳集团529学位委员会。
一、博士生招生改革
为优化生源质量,采取以下措施:
(一)鼓励本院教师利用学术活动在兄弟985高校宣讲,吸引优质生源。切实吸引到优质生源的一级学科或导师,在次年招生中可予名额倾斜。
(二)改革考试程序:
1、对少数特别优秀学生启动直博程序,直接进入博士生阶段,直博学制为2(3)学年+3(4)学年。与英才计划相匹配,在本科推免生中选拔。
2、优秀硕士生经专业中期考核后可启动硕博连读,但硕博连读生须完成硕士论文。
3、应届硕士毕业生考博采取申请-考核制:见ok138cn太阳集团529关于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的相关规定。
(三)利用自办各类研究生学术活动平台(暑期班、全国博士生论坛、校际研究生学术活动、会议等),吸收985高校优秀硕士生参加;或针对985高校硕士生举办夏令营、暑期学校等,增强吸引优质生源的工作力度。
(四)联合国内其它985高校历史院系,定期举办“全国高水平高校历史院系博士生招生培养高层论坛”,加强高校间博士管理交流。
(五)弹性计划向国家重大项目和急需扶持专业倾斜。
(六)适量增加高水平国际生的招收,同时坚持培养标准。
二、博士生资格考核改革
按学校要求,建立博士生资格考核制,动态明晰博士生培养方向,实现分类培养,分层激励,有效分流,提升培养质量。
(一)博士生资格考核时间:
二年级第一学期,进行资格考试;所有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年级的第一次资格考核,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博士生作暂缓通过处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劝退四类。每次考核优秀率不高于15%,暂缓通过率不低于15%,劝退不设比例。考核通过者进入下阶段学习,对其中优秀者予以奖励;暂缓通过者,不能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及撰写阶段,不予推荐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二)博士生资格考核内容:
1、除学校规定要求外,导师(组)须在入学始开列至少20种专业书目,对其中4种完成读书报告。
2、另由学生自选、导师认可至少10种专业书目,对其中2种完成读书报告。
3、学生通过一年学习,对将来研究方向写出5000字以上研究计划。
4、以上共30种书目、6篇读书报告及研究计划等为博士资格考核内容。通过者获学位论文开题资格。
(三)博士生资格考核方式:
1、博士生须经导师审核(课程学习、科研成果、读书报告等)、同意后,方可参加资格考核。有科研成果者,成果可作为评审因素。
2、考核小组由本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在已定30种书目以及学科基本知识、最新学术动态范围内,以现场答问(笔试、口试)方式进行考试。课程、知识及书目作业占20%,下一阶段研究计划占40%,已有科研成果占40%,综合评定,由学科考核小组集体讨论,打出成绩。考试成绩分优秀(15%)、通过(70%)、暂缓通过(15%)三种。暂缓通过者可于次年随下一年级再次参加资格考试,若博士生在入学六年内,参加三次考核,皆未能通过资格考核,学校将视其为自动终止学业,予以退学,作肄业处理。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应有针对性的学习安排,导师要与其共同制订下一阶段研修提高计划,充分发挥导师作为博士生第一责任人的指导和管理作用。
3、资格考核通过者获学位论文开题资格,论文开题一般在二年级第二学期或三年级第一学期,开题者须向本专业三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导师组陈述论文构想,开题应有具体章节目,并陈述自己对所研究问题学术史的了解。开题评审中有一位导师异议即为不通过。博士生可在3至6个月时间内再次提出开题,三次不通过者淘汰。
(四)严格预答辩程序:
博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两个半月前,需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组由三位博士生导师构成,有一票反对,预答辩即不予通过。博士生可于3个月至半年期限内再次申请预答辩,三次预答辩通不过者,予以肄业处理。
(五)对学位论文盲审结果进行动态考核:
1、学位论文盲审,原则上须送审对应水平高校,专业可向学院提出送审/回避高校,由学院向研究生院说明。
2、盲审论文连续两次均为优秀的导师,或同时两篇为优秀者,次年招生可予倾斜。
3、盲审论文有不合格的导师,按校规减少次年招生名额;同时有两人不合格者,停招一年;连续两次以上或同时两人以上不合格者,停止招生资格。
(六)申诉程序: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受理博士研究生对考核结果、退学处理等方面的申诉。博士研究生对考核结果、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院系通知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最近的一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上对博士研究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在此过程中,应有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若研究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将在最近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后的3个工作日内,
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若研究生在申诉受理有效期内未提出申诉,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诉。
三、高水平博士生培养(针对激励奖优部分)
1、 对考核成绩优秀者,特别是有条件完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或已在一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建议实行弹性学制,并在延长期间鼓励申请优秀博士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A、B)。
2、 凡在一流期刊发表论文的博士生,予以科研经费奖励。
3、 对考核优秀的博士生,在海外交流、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和资助。
ok138cn太阳集团529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