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新中国企业史研究与推动学术交流,我校新中国史研究院于2022年10月22日晚举办第七场“企业史研究青年学者空中沙龙”。来自我校、山西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宜宾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高校与科研机构的数十位学者及硕、博士生参会,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魏晓锴教授主持会议。
会议伊始,魏晓锴教授表示,今天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之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踏上新征程。在这样一个伟大的日子里举行第七场企业史研究青年学者空中沙龙,也是对与会人员的砥砺。企业史研究青年学者空中沙龙的发起人,ok138cn太阳集团529、新中国史研究院李玉教授指出,新中国史研究、新中国企业史研究不能仅仅面向故纸堆,而是需要具备大的历史关怀与历史纵深感,通过运用跨学科的方法,进行全方位的考察,才能更好的把握新中国企业史发展的理路。
随后,会议以“1954年‘一长制’在国有企业的推行”为议题展开讨论。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卫磊以太原钢铁厂为个案,围绕该厂推行“一长制”的动因与条件、推行“一长制”的主要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与面临的困境等三个方面展开论述,认为太钢推行“一长制”受到形式与政策的双重促动,但推行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又使其实际效果受到较大制约。针对卫磊老师的报告,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吴盛杰认为,目前学界关于“一长制”的研究主要包含两个路径,其一为宏观研究,其二为微观个案。但两种路径都存在着不足之处。如若站在组织研究的视角进行观察,则可以发现,“一长制”既不是纯粹的企业机制问题,也不是纯粹的企业管理问题,涉及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企业与社会关系重构的诸多面相与复杂内涵。
宜宾学院文学与音乐艺术学部周明长教授认为,国有企业推行“一长制”这一议题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而研究“一长制”则应置于长时段的比较视野之中。当时,国有企业不仅具备经济功能,同时也具备社会功能。因此,考察“一长制”在国有企业的进退,就需要清晰地掌握中国共产党对国有企业领导机制的探索过程。
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黄雪垠副教授认为,国有企业领导制度的确立,离不开对党委的领导、工厂的效率以及工人主人翁地位三者关系的协调。无论是推行“一长制”还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均与当时中央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路径探索密不可分。
魏晓锴教授认为,就企业自身而言,推行“一长制”与否,既有内部因素同时也有外部因素。探究推行“一长制”给企业本身带来的影响,应该从企业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及分配与再分配三个方面进行考察,需要重点加强对职工激励机制如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变化的研究。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郑超教授结合自身研究,立足于东北地区国有工矿企业推行“一长制”的情况,阐述了20世纪50年代国有企业领导制度发展演变的历史脉络,认为人才资源限制是“一长制”未能全面推行的直接原因。
南京师范大学宋睿奇博士以永利硫酸铔厂为切入点,论述了“一长制”在公私合营企业的应用情况,认为在此类企业推行“一长制”的过程中,党的领导逐步嵌入企业,企业技术人才也被吸收到党的组织之中。
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熊秋良教授指出,考察“一长制”的问题,需要具备一个大的格局,充分考虑中国共产党“进城”之后依靠谁的问题与怎样建立、建立怎样一个现代化国家的问题,应该从政治、经济和管理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沙龙最后,由李玉教授进行总结。他表示,主讲者条理清晰,选题角度较好,各点评人思想碰撞,扩宽了研究的里路与视角。同时,他指出,“一长制”的相关问题,既有政治史的意涵,又有经济史的元素;既有企业史的内容,也有制度史的成分,要想在研究方面有所突破,就需要转变研究理路,拓宽学术视野。鉴于国有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国有企业治理史、制度史研究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越来越大,他呼吁学界不断探索、丰富新中国企业发展史、新中国企业治理史、新中国企业制度史的学科内涵,推动建构具有中国内涵和世界意义的企业史理论范畴与学科范式。
(卫磊: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