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研究生评选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评选。应严格按照《我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及学院的具体要求,综合考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成果、德育考核及公共服务相结合开展评选。
一、优秀研究生中曾获得奖学金人数(含学业一等奖及学院奖学金)不得少于总人数的50%;剩余50%的参评者需要有各方面表现的证明材料;优秀研究生标兵原则上必须是2024年校级奖学金获得者;学位成绩不合格、受到处分以及欠费者不得参评。
二、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由各专业组织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学工组组织评选。
三、申报材料要求
奖学金获得者:自撰申请书(导师签字)+奖学金证书复印件+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获奖学金者:自撰申请书(导师签字)+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名额已分配至各专业
本次我院共获得82个名额,其中含优秀研究生标兵8名,优秀研究生干部8名;根据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如下:
考古(含文博):共22名,含标兵3名,其中曾获得校级奖学金的12名
古代史(含思想史、民族学):共12名,含标兵1名,其中曾获得奖学金的7名
中近史:共16名,含标兵2名,其中曾获得校级奖学金的9名
世界史:共12名,含标兵1名,其中曾获得校级奖学金的7名
国际关系(含世界史A、外交学):共12名,含标兵1名,其中曾获得校级奖学金的7名
五、请各专业老师组织评选,至迟于12月3日将名单报学工组。
申报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各专业同学请于11月27日前向张敬雷老师、于磊老师、陈海懿老师、陈日华老师、郑安光老师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请于11月26日前向学院229办公室王恩惠老师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未获批同学材料由学工组转至各专业参评优秀研究生)
六、我院实行先评选后申报的办法,请获选同学在评选名单公示后再在系统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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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