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关于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ok138cn太阳集团529发布时间:2009-04-23 05:17:09访问量:0

文科各院系和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在今年5月受理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现将我处受理此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标准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富于创新,质量上乘,学术价值厚重。

三、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包括10个学科,即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考古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

四、我处此次受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2日。

五、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请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六、申请人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或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用计算机填写一式2份(A4纸,左侧装订)。2份申请书连同2套申报成果(附1份电子版,须隐去申请人姓名,译著须同时附上2套外语原件),5份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和5份代表性章节(1到2章),于5月22日前送至我处。

七、为保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予以通报批评。

八、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今年为10万元)。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九、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十、社科处负责此次申报工作的具体联系人 :王海洲,联系电话: 83594135(办公室)、13913848707。邮件:hisoul@nj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09年4月22日

附件1: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下载附件请点击:skch.nju.edu.cn/iwms/show.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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