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要求,现将我校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及等级、金额
1.台湾学生奖学金
特等奖1人,8000元/人
一等奖3人,6000元/人
二等奖4人,5000元/人
三等奖7人,4000元/人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特等奖1人,8000元/人
一等奖4人,6000元/人
二等奖7人,5000元/人
三等奖11人,4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平台修读《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纲要》课程者优先评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申请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2.参评年度受到违纪处分;
3.参评年度必修课成绩有不合格;
4.其他应当取消评审资格的情形。
四、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申请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请上传至https://box.nju.edu.cn/u/d/b7223ce979b14acfabc2/,包含:1.奖学金申请汇总表(EXCEL版本);2.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扫描版(院系签字盖章);3.成绩单(自助机打印原件或者院系盖章版)。命名为:院系+姓名+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成绩单,截止日期:10月11日(周二)。
2.学校组织评审,并网上公示建议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
3.获得学校推荐的学生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严格按照申请表后的填写说明进行填写。具体获奖名单以教育部发布为准。